2021年司法考試每日一練(12月1日)
2022-12-01 11:06 廣東司法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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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甲以殺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見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開車送乙前往醫院。途中等紅燈時,乙聲稱其實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車逃走,三小時后死亡。后查明,只要當時送醫院就不會死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二/6)
A.甲不對乙的死亡負責,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結果發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結果不能歸責于甲的行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車逃走,應以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論處
1.【考點】犯罪中止有效性的例外;因果關系的判斷
【答案】A。
解析:成立犯罪中止確實要求行為人采取積極的措施從而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中止的有效性),但是本案屬于“犯罪行為→中止行為→介入因素→危害結果發生”這一特殊構造,對此需要判斷犯罪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無因果關系。
甲殺人后,心生悔意,開車送被害人乙前往醫院,只要當時送到醫院乙就不會死亡,這表明甲的行為在客觀上屬于故意殺人的中止行為。至于最終能否成立中止犯,還取決于乙的死亡結果與甲的殺人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如果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就不能要求甲對死亡結果負責,甲就有成立中止犯的余地。
甲放毒蛇咬乙的行為確實具有致乙死亡的危險性,但是,題目交代“只要當時送醫院就不會死亡”,因此,甲的中止行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乙聲稱想死、放棄救治,這一介入因素過于異常(一般人都會積極配合治療),主要是異常的介入因素(乙主動放棄治療)導致了死亡結果的發生,根據相當因果關系理論,應當認定死亡結果與甲的殺人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既然甲開車將乙送醫的行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就應認定甲屬于“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其行為成立犯罪中止。A項正確,當選。B、C、D三項錯誤,不當選。
故本題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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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