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發票沒有備注地址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嗎
2022-04-12 07:3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企業取得個人房東代開的房屋租賃發票,備注欄沒有備注地址,是否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能否讓房東簽字說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五款規定: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因此,企業取得的沒有備注地址的房屋租賃發票,屬于不合規票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二條規定,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因此,即使有房東簽字說明也不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建議企業把發票退回重新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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