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情形
2022-06-24 12:4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情形指當事人在簽訂保證合同后,保證人在法律所規定的特別情況下可以不承擔合同保證責任的情形,其中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保證人。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保證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進行了規范,如第六百九十三條的內容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等。
以上是關于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情形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