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的概述
2022-06-24 12:1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擔保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為擔保人的擔保提供擔保。這種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
合同的主要擔保方式一般有五種,分別是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債務人自己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場合,保證就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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