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倉庫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開具發票嗎
2022-04-04 14:0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我司屬于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2015年承租了一處場地用作倉庫,對方開具了5%征收率的租賃發票。我司今年準備將部分場地租賃轉租出去,請問能否也按照簡易計稅的方法,給下家開具5%征收率的發票?
答: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根據取得的時間確定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動產,需要按照9%稅率開具發票。
根據描述,由于貴司是在2015年租賃的場地,符合選擇適用簡易計稅的條件。因此,貴司在轉租時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給下家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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