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州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易混考點:公民的基本權利
2020-09-05 09:57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廣州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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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7: 公民的基本權利
平等權 | 平等權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別對待, 要求國家 法律給予權利同等的保護。 |
政治權利和自由 |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政治自由, 包括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游行、 示威的自由。 | |
監督權和 取得賠償權 | 監督權包括批評、 建議權, 控告、 檢舉、 申訴權。 |
宗教信仰自由 |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據內心的信念, 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
人身自由 | 生命權。 |
人身自由, 即公民的肉體不受非法侵犯, 即不受非法限制、 搜查、 拘留和逮捕。 | |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具體包括: 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譽權和隱私權。 | |
公民的住宅權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
社會經濟、文 化 教 育 方面的權利 | 財產權。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 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
勞動權。 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事勞動并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 勞動既是公民 的權利, 也是公民的義務。 | |
休息權。 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 |
受教育權。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 也是公民的義務。 | |
獲得物質幫助權。 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 有從國家和 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 |
文化權利和自由。 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 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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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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