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022-04-19 17:1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我們都知道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對于企業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可能很多新手會計對匯算清繳的內容還不太了解,那么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更加詳細地了解一下吧。
一、匯算清繳時間:
企業納稅年度終了后的5個月內(即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例如,2019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今年受疫情影響,湖北省申報期限延后了一個月,至2020年6月30日)
二、匯算清繳對象:
1、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
2、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企業
無論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是否處于減免時期內,都應該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
注意:實行核定定額征收方式的企業,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三、匯算清繳的流程:
1、匯算。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自行計算確定全年應繳、應補退稅款。
2、申報。填寫并報送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還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繳納。像所得稅以及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按照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稅依據,年度終了后,按照法定稅率對全年應稅收入計征稅款。
為了保證稅款入庫及時,在實操過程中,一般采用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
按月或者按季度預繳稅款的,納稅人一般按本(月)季度 的征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征稅依據不太一致,在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必須根據財務決算進行匯總清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擴展資料:內資企業繳納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其納稅年度最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于年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拖延至匯算清繳時統一繳納。
2、納稅人如果已經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年度申報的,納稅人應該在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待核準后,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申報。
3、納稅人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等因素而無法按時完成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該在該因素消除后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待稅局查明事實后,予以核準。
4、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破產或生產經營活動終止,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所得稅納稅申報,6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并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5、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并、分立的,依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地位如果發生變化的,應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之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并結清稅款;如果納稅人的地位不變的,納稅年度可以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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