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熱點】山東記者采訪遭警察打斷肋骨警方稱已刑事立案*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2022-04-02 21:43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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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概述】
8月10日晚10時許,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錢某,在德州市德城區天衢工業園格瑞德公司南廠區火災現場采訪拍攝期間,錢某所持攝像機被該公司員工張某、劉某搶走,隨后該公司負責人尹某又與記者錢某發生沖突,數名公司員工上前參與,發生肢體沖突,致記者錢某受傷,現在德州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稱,至11日上午11時50分,德州警方已將尹某、張某、劉某等人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同時,根據嫌疑人張某的交待,警方在張某的辦公室櫥柜內提取被搶攝像機,并由案件調查組返還當事記者。
當事記者錢云飛對警方的表述提出了質疑,稱“不知道企業的人是怎么穿上警服的,別的我就不清楚了。”
民生直通車欄目的記者公布了一名警察的照片,該警察的警號后四位為3919,“這是錢記者當時在事發現場拍的,有警銜,這能是企業工作人員?”
民生直通車欄目在現場的記者表示,10日晚報警,警方來過一次,但只是說記者丟失了手機和攝像機。今天凌晨一點多,該欄目的記者趕到后,找到德州公安局德城區長莊派出所,再次報案,說記者被毆打。派出所的又到醫院急診做筆錄。早上治安大隊又說補充材料,來過一次,中午說找到攝像機了。
【模擬題】
某省記者在采訪企業火災現場時,遭遇穿警服的人毆打,致使肋骨骨折,針對這樣的現象,你怎么看?
【參考解析】
記者作為社會的觀察者,在觀察中,不斷發現社會肌體上的各種毛病,確保社會的健康發展,同時,記者也是文化的傳播者,向社會宣傳真善美,打擊假惡丑,傳播正能量,題干中的該名記者,在觀察企業火災中,遭遇他人毆打,此事我相信引起了很多人的憤慨,在憤慨之余,很多人像我一樣可能會質疑三方面問題:
一,記者的自身安全為什么不得保障?記者作為正義的使者,作為“啄木鳥”式的“醫生”,在履行自身職責,執行自身任務的時候,為什么人身安全遭到了威脅?
二,企業為什么意料之外的火災怕被公布于眾?是有難言之隱,還是背后有不敢示人的真相?
三,企業員工為什么可以隨意穿著警察制服?警服只有警察才能穿,為什么企業員工可以穿呢?
在質疑聲中,我們也可以體會政府社會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足:
首先,政府在保障記者等類似行業人群的人身安全方面缺少立法。法律是行事的依據,法律不健全,勢必會造成很多人鉆制度的漏洞,甚至根據自己情緒行事,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等受到威脅。
其次,社會公眾法律意識也比較單薄。他人的人身安全除了在正當防衛時其他任何條件下都不得侵犯,題干中的這名記者只是在進行正常的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企業的這些員工,正是法律意識的淡薄才釀成比火災更為嚴重的后果,也使企業在社會中造成不良影響。
最后,企業也缺乏透明辦公的意識。企業在賺取利潤的同時,也擔負著一定的社會職責,例如: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解決一方就業問題等等,這些職責決定了企業生長生存在社會公眾的視線當中,對于企業發生火災,企業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應該第一時間通過媒體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眾公布事故真想,避免社會公眾不必要的猜測。
面對以上種種漏洞,必須盡快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上演:
一方面,政府完善立法并做好宣傳。不單是記者,類似于記者行業的人群的人身安全都應該作為法律專門保護的對象,制定好完善的法律還遠遠不夠,還可以利用媒體、網絡、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大力宣傳,讓社會公眾樹立法律意識,能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
另一方面,加大懲處力度。對于觸犯法律的違法分子,要加大懲罰力度,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讓他人不敢再效仿,更不敢越法律的雷池一步。
措施是有力的,但我們不能讓措施流于口號,流于形式,只有將這些措施真正的落到實處,才能解決我們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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