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東省考公安招警備考:《刑訴法》 關于刑事拘留和逮捕辨析
2022-01-06 17:28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廣東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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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警方:吳某凡因涉嫌強奸罪已被刑事拘留】平安北京朝陽微博7月31日晚間通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系”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奸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批準逮捕】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刑事強制措施 | 概念 | 相關法條 | |
刑事拘留 | 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 《刑訴法》第82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 |
逮捕 | 是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對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 《刑訴法》第81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拘留分為三種: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懲罰措施。如甲因打架斗毆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被公安機關拘留5天。
決定機關:公安機關
執行機關:公安機關
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情節嚴重的人,在一定期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如乙因嚴重擾亂法庭審判秩序,被司法拘留10天。
決定機關:人民法院
執行機關:公安機關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決定機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
執行機關:公安機關
刑事拘留易混點辨析:
1.關于拘留是否需要拘留證:公安機關在執行拘留決定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但是先行拘留,可以不出示拘留證。
2.關于拘留期限的問題:根據《刑訴法》第91條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最長為37天。
如吳某凡7月31日被朝陽警方拘留后,在8月16日被朝陽檢方批準逮捕,從拘留到批準逮捕超過了14天,主要是因警方查明吳亦凡經紀人亦參與了該案相關的行為,故屬于結伙作案的情形,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為30日。
、俟矙C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3天)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4天)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7天)(3+4+7=14天)
、趯τ诹鞲Z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故關于刑事拘留有一句俗語:拘留不超37,即指的就是刑事拘留最多不超過37天。(30+7=37天)
相關法條
《刑訴法》第91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與逮捕程序的辨析(易錯、易混點)
刑事拘留與逮捕有程序銜接關系 | 刑事拘留不是逮捕的前置程序 | |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故拘留與逮捕之間有銜接的關系,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后,不能進行無限期的羈押,應當進行程序的順延,即提請逮捕,否則應在規定時間釋放犯罪嫌疑人;若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則開始計算偵察羈押期限。 | 根據《刑訴法》第81條的規定,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如張三是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擅自駕駛機動車離開指定的住所地進行飆車,則可能會被予以逮捕。 |
2020國考公安專業科目真題——第26題
26、8月1日上午,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抓獲一名在轄區盜竊的男子劉某,經偵查,發現劉某先后多次潛入居民家中盜竊,涉案金額3萬余元。公安機關當日決定對其刑事拘留3日,并認為需要逮捕。根據法律規定,此案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最長可延長至: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30日
D:8月31日
【答案】C
【解析】《刑訴法》第91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劉某多次潛入居民家中盜竊,屬于多次作案的情形,故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即從8月1日延長至8月30日。故C項正確,A、B、D錯誤。
【知識點】刑事拘留、逮捕
【難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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