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的會計分錄
2022-05-13 22:1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1、企業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銷售非應稅貨物或勞務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企業結轉貨物或勞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貸:庫存商品(或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企業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收入”貸方科目以及“應交稅費”貸方科目核算;企業銷售非應稅貨物或勞務,應當設置“其他業務收入”貸方科目核算;結轉貨物或勞務成本,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或“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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