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表與B表有什么區別
2022-04-19 13:0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匯繳已經開始了,不過最近小編也收到了小伙伴的提問,稱自己分不清個人所得稅A表、B表、C表,不知道要填哪張表?對此,小編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什么是經營所得?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經營所得申報適用對象
一、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
1 適用對象
適用于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個人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合伙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本表。
2 報送期限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應當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
3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二、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1 適用對象
適用于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合伙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本表。
2 報送期限
納稅人在取得經營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
3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三、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1 適用對象
適用于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2 報送期限
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應當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
3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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