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境外的貨物銷售如何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2022-04-05 08:2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境內的商貿企業從境外采購貨物,直接運往境外客戶,銷售方在境內收匯。這種完全發生在境外的貨物銷售是否需要開票繳納增值稅?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銷售方的該業務均是在境外完成的交易,不涉及增值稅,故不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的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是境內居民企業,需要在境內就此項業務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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