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利息是什么
2022-01-29 04:4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應收利息指的是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最近有小伙伴問到不清楚應收利息計入什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吧。
應收利息是什么?
應收利息是指企業根據合同或協議規定向債務人收取的利息,屬于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應收的利息數,貸方登記收回的利息和轉作壞賬的利息,余額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數。
基本賬務處理
1.被投資公司通知(到期)支付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2.實際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利息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應收取的利息。
購入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確認的利息收入,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溢折價”科目。
(二)按期計提債券利息時,應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的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未減值貸款計息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應攤銷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貸款——交易費用”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溢折價”科目。
(四)發生的其他應收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取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五)實際收到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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