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廣東省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深圳市公安局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二)
2022-04-12 16:03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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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現對深圳市公安局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受理地點: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解放路4018號指揮中心大樓1916室,郵編:518000,監督電話:0755-84464366,傳真:0755-82498517,郵箱:zzbrsc02@ga.sz.gov.cn,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反映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深圳市公安局將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按規定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認真調查處理,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經調查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的,將取消擬錄用人員的錄用資格。
公示期滿,未發現有不予錄用情形的,將按規定呈報辦理錄用手續。最終是否錄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的錄用文件為準。
相關附件:
附件:廣東省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深圳市公安局擬錄用人員名單(二).xls
深圳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
原文標題:廣東省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深圳市公安局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二)
文章來源: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9693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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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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