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選調事業編制人員1名公告
2020-07-31 15:3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信息:2020年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選調事業編制人員1名公告,報名時間:8月15日-8月30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州事業編制,南沙仲裁院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20年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選調事業編制人員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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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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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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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8月15日-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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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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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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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處級),現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管理崗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公益一類事業編制管理崗九級職員(仲裁員)1名。
二、選調范圍和職位說明
(一)選調范圍:現任廣東省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九級及以上職員、專業技術崗十二級及以上職員、或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科員及以上。
(二)職位說明:主要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的審理。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持有效期內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證,并具有3年及以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獨立辦案經驗,近5年當中有3年辦案量每年不少于30宗(以已結案案件中擔任獨任或合議庭首席仲裁員為統計條件,集體案計算為一宗),其中每年裁決案件數量不少于15宗;工作經歷及辦案量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報名截止日)。
(七)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八)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單位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選調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6.試用期未滿的;
7.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2020年8月15日0:00至2020年8月30日24:00止(以電子郵箱記錄的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如實填寫《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發送到指定郵箱(nanshazhongcai@126.com),郵件名統一為“選調+(管理崗九級)仲裁員+姓名”。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選調各環節。報名應認真對照選調公告規定的學歷、選調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不符合選調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1.由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不得參加選調。
2.需攜帶以下資料:
(1)*《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辦案清單(附件3),大一寸免冠藍底彩色近照5張(其中3張貼在報名表)。
(3)學歷學位鑒定報告、仲裁員資格證明資料(如仲裁員證或人社部平臺查詢記錄打印件,可登錄網址:http://test.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ldzc/queryLdzcmc?pfaId=202003251500000001)、與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領導職務需同時提供任職材料)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交本項所列材料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承諾在考察環節前提交。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復印件交后不予退回。
未按公告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或經資格審查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均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
經資格審查篩選出符合條件者參加考試?荚囉擅嬖(占比20%)、模擬庭審(40%)、裁決書評審(40%)三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個人的特長優勢、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專業知識、舉止儀表,以及對本職工作和本專業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面試滿分為20分,12分為合格。
2.模擬庭審:采用模擬仲裁庭審的方式考察庭審質量,重點考察考生對庭審程序、庭審技巧、庭審用語、把握爭議焦點等綜合能力。庭審質量滿分為40分,24分為合格。
3.裁決書評審:現場撰寫模擬庭審案件裁決書,并結合考生提供的近3年主審案件裁決書(主要為涉及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工傷待遇等爭議的案件),重點考察考生對裁決文書撰寫的水平。裁決質量滿分為40分,24分為合格。
考生成績總分60分及以上且單項成績達到合格分數,方有資格進入體檢環節。若出現成績總分同分的,按照模擬庭審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模擬庭審也同分的,按照裁決書評審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
1.依據考試合格成績高低,按計劃選調職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統一組織前往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因自動放棄體檢、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依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15天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選調資格,產生的缺額按照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3.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對象個人支付。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干部考察有關規定進行組織考察。被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的人員需在組織考察前,按照指定時間和方式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選調證明。如不能出具同意選調證明或考察不通過的,取消選調資格,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經考察后如無合適人選,不再進入公示環節,該職位取消選調。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發布公告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選調任職手續
經公示沒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況不影響調動的,按程序辦理調動聘任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不負責配偶調動、工作安排。
(二)資格審查環節,需提供學歷鑒定,請提前辦理;需提供辦案清單,請統計備妥按時提交。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疾祀A段不能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選調證明的,取消考察資格。
(四)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有關選調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短信不可回復。
(五)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解釋。
(六)咨詢請在工作時間撥打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20-84681067。
(七)監督單位: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0-84985442。
附件:1.公開選調職位表
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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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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