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黨建指導員6人公告
2020-01-22 18:1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信息:2020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黨建指導員6人公告,報名時間:1月21日至2月17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2020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惠州市事業單位招聘,惠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20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黨建指導員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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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惠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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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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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月21日至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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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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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華圖咨詢電話:0752-738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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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要求,進一步充實黨建工作者隊伍,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儲備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要求,我區決定公開招聘6名街道黨建指導員(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2年以上黨齡且從事3年以上專職黨建工作經歷
的中共黨員;
2.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參加我省歷年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服務期未滿的,或聘用后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
6.在讀的非2020屆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 大亞灣開發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街道辦事處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省、市、區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20年1月21日至2月17日。
(二)接受報名。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0年2月18日至20日。
2.報名地點:大亞灣大道41號地乾大廈區人社局三樓。
3.報考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1份;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均審核原件收1份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4)具有三年以上專職黨建工作經歷證明表原件(附件3);
(5)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可入圍面試后提交)。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及《報考指南》(附件4)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為確保此次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3)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并取得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筆試成績加10分。
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現場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未現場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5)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軍分區關于批轉市民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州軍分區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規定,“鼓勵具有教師、衛生等國家規定專業技術資格的隨軍家屬參與我市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并給予在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惠。”“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駐惠部隊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辦理了隨軍手續,且遷移入戶到駐地行政區域內的現役軍人配偶。”
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現場提供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雙擁辦)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號)規定加分條件的隨軍家屬證明原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資格審核
由各街道辦事處嚴格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招聘公告、報考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核,并當場告知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制發準考證
1.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按照統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并于筆試前3天內在報名點統一現場發放。
2.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現場簽名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須憑本人和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筆試準考證。
3.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報考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迭c后3位。如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符合筆試成績加分規定的具有我省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和我市隨軍家屬身份的考生,筆試原始成績未達到60分合格線的不得加分。
筆試時間、地點、有關安排和筆試成績按有關規定要求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組織人社部門)版面公布。
2.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即通過面試考官提問、面試對象作答的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進行評價。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面試公告發布前,面試人選遇有不可抗拒的情況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從報考崗位合格分數線內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組織人社部門)版面發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審檔考察。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要求,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假黨齡。
(七)公示與聘用。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區組織人社部門擬定公告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組織人社部門)版面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或問題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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