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東事業單位考試法律知識:冰墩墩可以有,但法律必須守
2022-04-14 09:4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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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墩難求”“一戶一墩”“我只是想要一只冰墩墩啊”近日,網絡上出現了耳熟能詳網絡語,要說這個冬天的頂流,非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莫屬。線上線下到貨秒售罄。隨后,網上也出現了冰墩墩造型的各式各樣“墩墩”。線墩墩、花墩墩、饃墩墩……用網友的話說就是“買不到,咱就自己做一個”。“手動實現冰墩墩自由”會侵權嗎?
在家自制“冰墩墩”本身并不侵權,這種行為屬于《著作權法》中允許的“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行為,是被允許的。但是如果有人為了商業盈利未經許可使用冰墩墩是否構成侵權呢?
日前,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一家蛋糕店有銷售訂制“冰墩墩”蛋糕的行為。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對涉事蛋糕店進行現場檢查。通過對商家微信號進行檢查比對,被舉報蛋糕店使用微信號發布帶有該店標識的訂制“冰墩墩”蛋糕圖文“來找我擁有一只冰墩墩”,并銷售訂制“冰墩墩”蛋糕。
經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核實,該店并未取得奧林匹克標志相關授權。根據我國《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奧運吉祥物和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奧林匹克旗、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等,都是奧林匹克標志。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該蛋糕店銷售訂制“冰墩墩”蛋糕的行為涉嫌違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
在網絡迅速發達的時代,一個東西也經常實現“一夜爆火”的情況,各位網民也經常跟風附和,以表與時俱進,但是在實現網絡自由的同時,法律也不容忽視,近幾年網絡上為了博熱度、賺流量,經常出現“逆法而行”的情況,但是無論是網紅還是普通網民都應熟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沒有人能逃過法律的手掌,遵守法律,量力而行才是根本。
【試題練習】(單選)1.以下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A.為個人學習、欣賞合理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B.未經他人同意表演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并向公眾收費
C.為教學研究,合理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D.臨摹、繪畫、拍攝在室外公共場所擺設的藝術作品
【華圖答案】B。解析:著作權的合理使用: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適當引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書刊、電視節目中難以避免地使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為了追求新聞報道的真實性,還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須刊載真實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經發表的作品內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圍內。4、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刊登、播放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或者公眾集會發表的講話。5、為了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教學和科研人員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發表的作品。6、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7、為了陳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圖書館、美術館等復制本館的收藏作品。8、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9、臨摹、繪畫、拍攝在室外公共場所擺設的藝術作品。10、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數民族文字出版,故本題選B。
【考點點撥】本題考查的知識點主要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著作權的知識點理論性考查偏多,大家在備考的時候重點掌握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和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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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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