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739名公告
2020-01-01 12:2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信息:2019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739名公告,報名時間:1月15日至1月17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2019汕尾市事業單位招聘,汕尾事業單位招聘,汕尾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9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73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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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汕尾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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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7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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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月15日至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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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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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華圖咨詢電話:0660-616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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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政策文件規定,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詳見《2019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質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有職稱要求的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或45周歲(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詳見附件1);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執業(職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2017年12月份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2017年12月份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違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的人員;或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人員;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試用期為1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轉正和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及優惠政策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1月15日9:00至1月17日16:00;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統一登錄“廣東汕尾人才網”(網址:www.shanweirc.com)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個人條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要求后,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考生務必保存好自己的報名賬號、密碼,因考生忘記報名賬號、密碼或填報姓名、性別、身份證、學歷、專業、經歷、執業(職業)資格、聯系電話以及上傳相片等個人信息錯漏致影響考試,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2.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對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
通過系統資格初審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意見為準。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提交成功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超過規定時間報名系統將關閉打印。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如實提交報考材料。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報考人員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應屆畢業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資格;社會人員(含暫緩就業畢業生)須于本招聘公告發布當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本招聘公告發布當日(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招聘崗位未要求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的,考生無需提供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有關擇業期規定的,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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