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招聘3名雇員公告
2019-11-01 16:2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19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招聘3名雇員公告,報名時間:11月4日至11月8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9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招聘3名雇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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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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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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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1月4日至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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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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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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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雇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執法輔助類雇員3名,主要從事污染源信息的收集和環境問題上報工作,協助執法人員開展各項環境管理工作,以及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安排,作風務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無違法違紀記錄,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能夠接受在艱苦條件下工作,崗位需要夜間巡查和應急值守;同等條件下,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可優先考慮;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4、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工作時段)。
報名地點:海珠區寶崗大道100號飛龍大廈北門七樓。
報名方式:應聘者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進行現場審核:《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公開招聘雇員報名登記表》(附件)、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學位證書(附上學信網高等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暫緩就業協議書(僅辦理了暫緩就業的人員提供)、就業推薦表(僅當年應屆生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生總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筆試與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環境保護綜合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二)面試。面試采用單獨面試形式,測評應聘者的知識、能力、經驗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可在具備候選資格條件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聘用與待遇
體檢合格者,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區人社局-考試招聘板塊(http://www.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采取勞務派遣方式用工,待遇標準按照海珠區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
七、考核
被聘用人員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因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注意事項
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負責解釋,未提及事項且上級有文件明確規定的事項,從其規定。咨詢電話:020-84393470(節假日除外)。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
2019年11月1日
原文標題: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區分局公開招聘雇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hzdt/tzgg/rszk/201911/t20191101_639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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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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