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備考: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34)
2020-01-29 16:1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注冊會計師考試網
廣東銀行考試網同步注冊會計師考試網招聘信息:注會備考: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34),報名時間:,更多關于注會備考,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廣東銀行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銀行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注會備考: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34)
|
|
公告來源:廣東銀行招聘網
|
招聘人數:人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廣東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
1、2014年3月5日,機床生產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機床20臺,每臺20萬元。乙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欲向丙銀行貸款400萬元,并與甲公司約定:“僅在乙公司的400萬元銀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賬時,機床買賣合同始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與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為丙銀行設定抵押。雙方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獲得丙銀行發放的3個月短期貸款400萬元。6月17日,乙公司請求甲公司履行機床買賣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為由拒絕。同年5月20日,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機床5臺,每臺21萬元;甲公司應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機床,交付機床的同時,丁支付貨款。”6月20日,丁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將擬從甲公司購入的5臺機床以每臺22萬元的價格轉售給乙公司。雙方約定于7月12日交貨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債權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償到期債務100萬元。甲公司遂將對丁公司的合同債權讓與戊公司用于抵債,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對。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機床,同時要求丁公司將貨款支付給戊公司。丁公司拒絕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
遂停止交付機床。
7月12日,乙公司請求丁公司交付機床,丁公司無貨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購得機床5臺,共計花費120萬元。7月28日,乙公司請求丁公司賠償其另行購買機床多花費的10萬元。
9月16日,乙公司無法償還丙銀行到期貸款,丙銀行要求實現在乙公司房屋上設定的抵押權。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是否有義務向乙公司交付機床?并說明理由。
(2)乙公司與丙銀行之間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3)丁公司反對甲公司將債權轉讓給戊公司,該債權轉讓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丁公司拒絕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權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機床?并說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權請求丁公司賠償其另行購買機床多花費的10萬元?并說明理由。
(6)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的主張能否得到支持?并說明理由。
答案與解析請點擊下一頁查看
(編輯:廣東華圖)

線上微信客服

金融招考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