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考試網:《經濟法》知識點之禁止的交易行為
2019-07-10 16:5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中級會計師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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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中級會計師考試網:《經濟法》知識點之禁止的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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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禁止的交易行為包括內幕交易行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制造虛假信息行為和欺詐客戶行為。
(1)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行為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內幕交易的主體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行為特征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自己未買賣證券,也未建議他人買賣證券,但將內幕信息泄露給他人,接受內幕信息的人依此買賣證券的,也屬于內幕交易行為。
(2)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是指單位或個人以獲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影響證券市場價格,制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買賣證券的決定,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
(3)制造虛假陳述行為。制造虛假陳述行為是指行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的行為。
(4)欺詐客戶行為。欺詐客戶行為是指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及相關活動中,違背客戶真實意愿,侵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的主體是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故意特征,即故意隱瞞或者故意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虛假陳述,使客戶陷入不明真相的境地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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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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