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免稅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2022-11-17 01:3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疫情免稅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發生需轉出的款項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原材料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期末進行增值稅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因此,企業在疫情期間發生免稅進項稅額轉出,應通過“主營業務成本”、“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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