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減免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2022-11-16 19:1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疫情減免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對方開具的發票并抵扣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對方告知企業該發票屬于免稅范圍并重新開具發票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轉出,是記錄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及其他原因時,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應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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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