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
2022-07-17 09:1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企業法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有:
1、建立雙向責任制,以書面形式明確被審計單位和審計組的法律責任。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要保證按審計方案規定內容和審計操作規程進行審計,誰違反了承諾,則由誰承擔責任。
2、適當擴大抽樣和調查面。在全面審查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資料的基礎上,確定適當的抽查面,特殊情況下要變抽查為全面調查。
3、認定損失要堅持謹慎原則。必須有準確可靠的證據證明損失發生,否則不能確認。
4、科學界定未實現的不確定的事項。對被審計單位的潛在虧損、或有負債等尚未實現的不確定事項,應持實事求是的態度,科學界定。不管賬面是否反映,只要已經實現,均應在審計中如實反映,調整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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