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律責任的原因有哪些
2022-07-17 02:4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審計法律責任的原因包括:
1、審計關系失衡:股東大會委托審計人員對經營管理者的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鑒證并提出審計意見。
2、現代審計方法的局限性:制度基礎審計是建立在被審計單位存在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之上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深口袋”原則:“深口袋”理論,也稱保險假設,是指管理者聘用會計師的目的是為了轉移部分財務披露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法律責任是指在國家審計監督活動中發生的有關法律責任。
以上是關于審計法律責任的原因有哪些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