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賽場摘金奪銀獲得獎勵需要交稅嗎
2022-04-13 01:3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奧運賽場上運動員摘金奪銀,為國爭光,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各樣的獎勵。從國家到各省、市、縣政府,都會對來自當地的運動員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你是不是也好奇,運動員拿獎牌和獎金,是否需要交稅呢?
省級以上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省級以下政府獎勵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省級以下政府的獎勵,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的獎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293號)的規定,個人因在各行各業做出突出貢獻而從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取得的一次性獎勵收入,不論其獎金來源于何處,均不屬于稅法所規定的免稅范疇,應按“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支付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對運動員給予獎勵需要依法納稅
北京時間7月24日,楊倩參加10米氣步槍射擊項目為我國拿下首金。隨即在楊倩的家鄉寧波,雅戈爾集團宣布贈送楊倩一套房,不少網友好奇:這需要繳稅嗎?
企業對運動員給予獎勵,相當于企業向個人實施了直接捐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的規定,其直接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ㄒ唬┫蛲顿Y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ǘ┢髽I所得稅稅款;
。ㄈ┒愂諟{金;
。ㄋ模┝P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ㄎ澹┍痉ǖ诰艞l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澲С;
。ㄆ撸┪唇浐硕ǖ臏蕚浣鹬С;
。ò耍┡c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而運動員接受上述的獎勵,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或者“其他所得”,應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如果贈予的房屋價值300萬,那就按照300萬的20%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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