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常見問題答疑
2022-04-11 04:3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距離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時間越來越近了,對于還沒進行申報的人士要盡快辦理了。為了確保大家申報工作順利開展,小編整理了幾個匯算清繳常見的熱點問題,并一一進行解答。
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是否適用于非居民企業?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所稱企業,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二、企業進行稅前扣除,除扣除憑證外,還需要取得何種資料?
答:為了證實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企業應將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留存備查。
三、境外公司給企業提供服務,境外公司無法開具發票,如何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答: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四、企業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憑證而沒有稅前扣除,在今年取得了符合條件的憑證,還能否稅前扣除?
答:除《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企業以前年度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且相應支出在該年度沒有稅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按照《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稅前扣除,但追補年限不得超過五年。
五、A企業為B企業提供工程服務,工程耗費的電力由A企業承擔。B企業收到電力公司匯總開具的包括工程耗費和其他日常使用電力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A企業應以什么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作為應稅項目開具發票的,企業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因此,A企業可憑B企業提供的電力發票復印件與分割單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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