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但尚未發貨的賬務處理
2022-04-08 18:1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企業為一家貿易公司,與客戶甲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企業已經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貨款,并且也向其開具了發票,但尚未發貨,請問企業是否可以確認收入?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是指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
由于企業并沒有發貨,客戶并沒有取得相關控制權,企業不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因此企業還不能夠確認收入。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合同負債
等到貨物發出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以上是關于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但尚未發貨的賬務處理的解答。詳細信息你可以登陸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圖問答平臺(http://www.huangmaoz.com/ask/)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關注廣東華圖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問題實時答,考試信息不漏看。
華圖問答平臺所收集的問答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閱讀:
(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