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稅額不全是否能用
2022-04-06 10:2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華圖教育
發票稅額不全是否能用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之一,所以務必正確規范開具發票。本文就針對發票稅額不全是否能用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發票稅額不全能用嗎?
答:發票稅額不全是不能用的,當客戶退回這種發票,可以重新開具。
根據相關規定可得: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打印增值稅發票之前,一定要調試好打印機的設置,建議用白紙做成發票大小和格式相對的樣票,先試打。注意要在查詢中打印,待調試到合適時再用正式發票打印。
發票常見問題有哪些?
1、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可以嗎?
答:不可以,發票上只要蓋發票專用章即可。
2、發票上蓋的發票專用章不清晰,該怎么辦?
答:如果蓋發票專用章沒有蓋清晰,這時候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沖紅。
3、發票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造成哪些影響?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可得,對于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處于1萬元以下的罰款,若有違法所得,將予以沒收。
4、發票能否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答:發票是不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的。按照相關規定可得,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5、發票上所蓋的發票專用章與銷售方名稱不一致,是不是說明這張發票一定有問題?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當加蓋受托方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這時候發票專用章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是不一致的。
發票開具的基本要求都有哪些?
發票開具的基本要求包括:
1、開具發票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且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2、如果是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的,則必須經過國稅機關批準,并且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對于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3、當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發生了變化,應當及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在注銷稅務登記之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4、發票如果是不符合規定的,則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這類發票。
5、對于發票,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一旦過期應當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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