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濱州市惠民縣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0-06-15 09:28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惠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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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若干意見》(魯人社規〔2017〕21號)《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型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44號)和《關于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濱人社字〔2020〕3號)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為我縣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238名工作人員。制定本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2020年惠民縣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ZH類崗位為綜合類,WJ類崗位為衛生類,JY類崗位為教育類。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2.“高校畢業生”的范圍界定詳見附件2。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其戶籍須在2020年6月28日前取得。
5.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6.其他有關招聘條件詳見《2020年惠民縣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
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惠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總量控制備案制管理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8日09:00-6月30日16:00
初審時間:2020年6月28日11:00-7月1日12:00
查詢時間:2020年6月28日11:00-7月1日17:00
(二)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惠民縣人民政府網(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數碼照片。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信息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考生報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0年6月30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有專業要求崗位的,報考人員所獲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必須與“招聘專業”一欄中列出的專業一致。(注: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不止一個,只要其中一個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就允許報名),報考所使用的專業、學歷、學位須對應一致。學歷學位高于崗位條件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招聘崗位一欄中所列專業凡符合對應關系,可視為同一專業。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的相關證書須在聘用后1年內取得,未按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網上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網上繳費
(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