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省宿遷宿豫區醫療衛生發展中心招聘30人公告
2020-06-05 09:28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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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業務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衛生人才30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碩士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指198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類推);碩士學歷并取得副高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碩士學歷并取得正高職稱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本科學歷,且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學歷年齡不受限制。
5.服從派遣使用。錄用后原則上派遣到三級醫院工作,其工資、社保、福利待遇均由工作單位承擔。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社會人員報考的,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工作經歷”認定,以合法有效的勞動(聘用)合同為準,“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應屆人員報考應為2020年8月底畢業。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從醫期間被區級及以上有關部門查處的;
(6)宿豫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在職人員、或與宿豫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解除聘用合同未滿六個月的非在職人員;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備案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衛生健康局、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宿豫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站(http://www.suyu.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