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事業單位2020年招聘95人公告
2020-05-26 11:18 中國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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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經研究決定,吳中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9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市吳中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稍跂|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限蘇州戶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為蘇州市區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7.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8.資格條件中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非全日制2020年應屆研究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8年1月1日前國(境)外畢業考生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2018年1月1日后國(境)外畢業考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考《崗位簡介表》(附件1)“其他條件”注明“具有相應學位”的崗位,各類人員在上述對應時間前還須取得相應學位證書。除《公告》另有明確規定外,生源(戶籍)以及《崗位簡介表》(附件1)“其他條件”中要求“職稱”等各類資格證書條件的,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備相應條件。
(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