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具體如何規定的?小產權房還能買嗎
2020-05-20 15:17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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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方案》提出,以“總登記”方式重點對未確權登記的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
近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臺《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表示,為加快推進廣州市“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以下簡稱“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任務,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維護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方案》要點如下:
1、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以“總登記”方式重點對未確權登記的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全市集體土地范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已登記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按照“不變不換”原則,之前依法頒發的宅基地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等繼續有效,不重新登記。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后已經組織完成房地一體權籍調查的,可以換發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證書。對于宅基地已登記、農房沒有登記,群眾有換發不動產權證意愿的,申請人可提交農房補充調查信息,向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2、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申請登記發證的主體。原則上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戶主或經全體家庭成員同意的家庭成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該村集體經濟組織認定,也可按規定申請登記發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因婚姻、就業、投靠等原因將戶口遷出的;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申請登記發證的主體。經批準使用集體土地興辦鎮(街)村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的鎮(街)村辦企業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經批準使用集體土地興辦各類工商企業(包括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等)的主體;經批準使用集體土地興辦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主體;相關國家試點改革政策批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主體。
3、面積超“一戶一宅”的,超過部分不予登記
根據存量宅基地的確權登記規定,符合確權登記的房屋,用地面積、建房面積超過“一戶一宅”建房標準的,按照標準規定的面積予以確權登記,超過部分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不作為權屬面積登記。存量宅基地房屋的用地面積、建房面積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依據轄區歷史施行政策確定。2015年7月15日后建成的農民住宅,按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工作方案》指出,無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未經批準占用土地建設的住房,或是沒有土地權屬來源的集體建設用地,都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依法依規分類處理后進行確權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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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