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最新招聘-2021年廣東事業單位統招考試
2021-08-10 13:37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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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高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報名階段現已正式結束(報名入口可通過點擊下方公告查詢入口進入網址,點擊報名入口查看),事業單位統考筆試時間定于8月22日,準考證打印為8月19日開始,各位考生可要抓緊時間好好復習啦。本次廣東事業單位統考共招聘工作人員20028名,最終報名人數為111753人,報考人數眾多,各位考生要抓緊時間好好復習!圖圖在這里特地為大家整理了公告查詢及試題資料等相關信息,不要錯過哦!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新法新考點之《行政處罰法》種類
行政處罰現有的體系中沒有明確的界定過行政處罰的標準,同時對于現有的行政處罰種類并不能夠完全囊括行政機關中在職權范圍內的處罰種類等諸多不足,為了完善我國的行政處罰體系,2021年1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也是《行政處罰法》實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本次修改涉及完善多方面的行政處罰體系,這也對各位學員的備考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對行政處罰種類的完善
現有的行政處罰體系包括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而針對行政處罰種類缺乏,不足以覆蓋行政執法職權的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刪減增加后,改為“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刪除了概念相似相近的暫扣、吊銷執照,增加了通報批評(申戒罰)、降低資質等級、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行為能力罰),完善了行政主體處罰的覆蓋面,并賦予行政主體更多樣化的處罰職能,靈活運用于社會管理。
二、對“一事不再罰”原則的完善
現有的行政處罰法中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并未明確如出現兩個以上機關都有處罰權應當如何解決。因此在新法中明確規定: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合理的用吸收原則解決了這一現實爭議。
這只是眾多行政處罰修改亮點中的一部分,這也明示我們在新一輪的備考中要更加注重新規定的了解和學習,符合國家的法制規范和新動態,以達到更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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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相關信息 | ||
考試安排 | 招考信息 | 時間安排 |
公告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 2021年7月5日 |
職位表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職位表 | 2021年7月5日 |
報考指南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報考指南 | 2021年7月5日 |
報名入口 |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信息系統 | 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 |
準考證打印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 2021年8月18日9:00起 |
成績查詢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 |
分數線 | 2021廣東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 | 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
面試名單 | 2021廣東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名單 | 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
歷年試題 | 歷年考試真題(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
輔導課程 | 筆試課程體系(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
備考資料 | 加群領取最新備考資料(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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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