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事業單位統考安排-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官網
2021-08-06 13:52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來源: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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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高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報名階段現已正式結束(報名入口可通過點擊下方公告查詢入口進入網址,點擊報名入口查看),事業單位統考筆試時間定于8月22日,準考證打印為8月19日開始,各位考生可要抓緊時間好好復習啦。本次廣東事業單位統考共招聘工作人員20028名,最終報名人數為111753人,報考人數眾多,各位考生要抓緊時間好好復習!圖圖在這里特地為大家整理了公告查詢及試題資料等相關信息,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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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方有效
B.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一律無效
C.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在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D.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一律無效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47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所以A不完全正確。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B項說法有誤。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C項正確!逗贤ā返54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D項只有在侵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合同才是無效的。故本題答案選C。
考點:法律、法律/民法/債
2. 下列事實中,屬于行政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事件的是( )。
A. 撤銷某公務員的公職
B. 撤銷某個行政機關
C. 某人死亡
D. 責令拆除違章建筑
【答案】C
解析: 行政法律事實就是由行政法律規范所規定的能夠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或事實,簡稱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大類。法律事件是指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那些法律事實,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等。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有意識的能產生相應法律后果的活動,如行政主體的治安管理處罰行為、行政相對方申請某種許可證的行為等。既可以是合法行為,也可以是違法行為。故本題答案選C。
考點:法律/法理學/法的本體、法律
3. 國務院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制定有關行政法規,故國務院也是立法機關。
( )
A. 正確
B. 錯誤
【答案】B
解析: 國務院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制定有關行政法規,但不是立法機關。我國的立法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故本題判斷錯誤。
考點:法律/憲法/憲法的基本內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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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相關信息 | ||
考試安排 | 招考信息 | 時間安排 |
公告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 2021年7月5日 |
職位表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職位表 | 2021年7月5日 |
報考指南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報考指南 | 2021年7月5日 |
報名入口 |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信息系統 | 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 |
準考證打印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 2021年8月18日9:00起 |
成績查詢 | 2021廣東省事業單位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 |
分數線 | 2021廣東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 | 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
面試名單 | 2021廣東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名單 | 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
歷年試題 | 歷年考試真題(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
輔導課程 | 筆試課程體系(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
備考資料 | 加群領取最新備考資料(綜合崗丨教育崗丨醫療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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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