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及有關事項公告
2024-05-30 16:0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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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相關規定,現將我委下屬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人選范圍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深圳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資格復審對象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產生。按照筆試成績將考生分為A、B類。
A類:指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在招錄職位面試名額(招錄人數5倍)之內的考生。A類考生為資格復審對象。
B類:指其他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B類考生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方式
1.本次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考生應對照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準備資格復審材料(見附件),將材料按要求掃描為圖片文件(PDF格式),并在規定時間段內發送至政務郵箱:zzb@szszfw.gov.cn。
2.A類考生應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18: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取消面試資格。A類考生資格復審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18:00結束,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考生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在此階段,招錄單位可能會退回并要求考生補報相關材料,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補報資料應按照招錄單位審核意見中所要求的時限進行補充,未按時限補報材料的,視為放棄繼續資格復審。
3.A類考生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考單位在B類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考生應在接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將材料按要求掃描為圖片文件(PDF格式)并發送至政務郵箱:zzb@szszfw.gov.cn,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取消面試資格。遞補考生資格復審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8:00結束,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考生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
4.被取消面試資格考生如有異議,可自收到書面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二、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為6月中旬,面試地點在深圳,請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深圳政法網站信息(http://www.szszfw.gov.cn/)。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等過程中,發現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附件內容,嚴格按要求提交材料,上傳的材料應確保真實、清晰。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和相關規定為準。
(四)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撥打所報考事業單位電話咨詢(0755-83055005),咨詢時間為2024年5月30日-6月7日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原文標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及有關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www.szszfw.gov.cn/gg/zxgg/content/post_1149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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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