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平遠縣崗位)資格復審公告
2024-05-22 09:06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梅州市平遠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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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關于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梅州市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時,視該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教育系統:平遠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地址:平遠縣大柘鎮教育 路80號),聯系電話:0753-8893474
衛生系統:平遠縣衛生健康局四樓人事股(地點:平遠縣大柘鎮平城南路70號),聯系電話:0753-8896812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提交的材料請按以下順序裝訂):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在報名系統中用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
2.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驗原件收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的原件;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驗原件收復印件);
4.報考需要“工作經歷”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等其他佐證材料(原件);
5.港澳臺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6.考生若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其他證明材料;
8.建議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如由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的,代辦人需持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將通知遞補人員于5月27日進行資格復審。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及時聯系。如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考生近期密切留意平遠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的面試公告。
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畢業生(平遠縣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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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原文標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平遠縣崗位)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www.pingyuan.gov.cn/gggs/content/post_2635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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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