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2022.8.8)
2022-08-08 15:22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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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選題
1.國家工作人員甲與私人公司職員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萬元,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200萬元是甲受賄所得,其余款項甲乙仍不能說明來源。關于本案例,下列選項說法正確的是:
A.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B.甲構成受賄罪
C.甲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D.乙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根據其中200萬元是甲受賄所得,是受賄罪,其余款項甲乙仍不能說明來源,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財產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發后又故意拒不說明財產的真正來源,或者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所以甲同時構成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甲的行為符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要件,但不全面。A項錯誤,排除。
B項:其中200萬元是甲受賄所得,構成受賄罪,但不全面。B項錯誤,排除。
D項: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乙是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D項錯誤,排除。
2.趙某為X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在職期間,其利用職務便利,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企業開發資質辦理、升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577余萬元。趙某的行為構成:
A.職務侵占罪
B.濫用職權罪
C.受賄罪
D.搶奪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趙某為X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趙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B項: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B項錯誤。
D項: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D項錯誤。
3.甲在街上閑逛時,發現一輛自行車停在路邊,此時車主乙正在和別人聊天,甲趁乙不注意騎上自行車就跑,后被警察抓住。甲的行為構成:
A.搶奪罪
B.故意傷害罪
C.危害公共安全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題中甲趁乙不注意騎上自行車就跑,構成搶奪罪。
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B項錯誤,排除。
C項: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行為。C項錯誤,排除。
D項,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D項錯誤,排除。
4.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下列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是:
A.在自己家中涂畫中國國徽
B.在自己家中懸掛中國國旗
C.在公共場合損壞外國國旗
D.在公共場合以貶損的方式奏唱中國國歌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所以選項中最可能構成犯罪的是在公共場合以貶損的方式奏唱中國國歌。
因此,選擇D選項。
【拓展】自2021年3月1日起設立侮辱國旗、國徽、國歌罪,取消侮辱國旗國徽罪。
5.根據《刑法》規定,下列不屬于附加刑的是:
A.剝奪政治權利
B.驅逐出境
C.沒收財產
D.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運用知識并選錯誤項。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又根據本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第三十五條,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芍,有期徒刑不屬于附加刑,屬于主刑。
因此,選擇D選項。
6.普通累犯指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犯分子,刑罰執行完畢后或者赦免后,在( )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
A.3年
B.5年
C.7年
D.10年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運用知識。
第二步,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特殊累犯: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二、多選題
7.根據我國《刑法》,以下屬于刑罰中的主刑的有:
A.管制
B.有期徒刑
C.死刑
D.沒收財產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運用知識。
第二步,根據《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因此,選擇ABC選項。
【拓展】D項:根據《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8.下列關于管制刑的說法,錯誤的有:
A.管制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B.管制刑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
C.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無權獲得報酬
D.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運用知識并選錯誤項。
第二步,A項:根據《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芍,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A項錯誤,當選。
B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芍苤菩逃缮鐓^矯正機構負責執行。B項錯誤,當選。
C項:根據《刑法》第三十九條,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四)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準。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芍,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有權獲得報酬,C項錯誤,當選。
因此,選擇ABC選項。
【拓展】D項:根據《刑法》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芍,D項正確,排除。
三、判斷題
9.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A.正確
B.錯誤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第二步,根據《刑法》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本題正確。
10.正當防衛雖然對被害者造成一定的損害,具有社會危害性,但不負刑事責任。( )
A.正確
B.錯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第二步,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觀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性質。因此,正當防衛沒有法益侵害性,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社會政治評價;正當防衛不具備犯罪構成,沒有刑事違法性,所以,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法律評價。在這個意義上說,正當防衛是排除社會危害性和阻止刑事違法性的統一。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因此,本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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