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2021年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公告
2021-10-27 11:3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招聘信息: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2021年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公告,報名時間:2021-11-01 至 2021-11-07,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招聘,揭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2021年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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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揭陽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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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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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1-11-01 至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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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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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華圖咨詢電話:0663-82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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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經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4名(職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承擔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輔助工作。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無犯罪、違法違紀和嚴重違規行為記錄;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
3.具有揭東區戶籍或者常住揭東區一年以上的人員;
4.思想品德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認真細致、踏實肯干,能勝任崗位工作;
5.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知識,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在各類社會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與其他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日8:00至11月7日18:00期間關注微信公眾號“潮汕微聘”進行報名并提交報考申請,每人只能選報1個崗位。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加現場確認的方式報名,報考者報名成功后應于2021年11月8日至9日進行現場確認,并提交以下資料供審核:
(1)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上資料攜帶原件進行審核);
(2)常住揭東區一年以上人員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區、村(居)會證明;
(3)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登陸揭東區人民政府網:www.jiedong.gov.cn或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djmhr.com/zhaopin.asp下載報名表格);
(4)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2張。
以上證件原件經現場查驗后退還。
3.現場確認地址: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興社路華貿大廈六樓601房,聯系電話:0663-8298829。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雇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2.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等)均應在2021年11月1日報名開始當天前取得。
(三)考試
1.筆試。資格審核合格者,可參加筆試;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是行政職業能力和崗位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測驗。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以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能力等。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另行通知應聘者,未進入筆試或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按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進行合成)、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名單在揭東區人民政府網和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經查對招聘不產生影響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聘用合同。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試用期內辭職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由招聘單位決定在本次招聘考試中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核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個月內。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相關工作人員及報考人員需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開展招聘各程序相關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將及時在揭東區人民政府網和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網站發布通知。報考人員需持“粵康碼”綠碼,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體溫超37.3℃不得參加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用工方式
經政審合格的,由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由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五、薪酬待遇
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工資福利為3000元/人•月,在該額度內支付工資和繳納養老保險、工傷及失業保險。
六、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筆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聘用資格。
3.本公告由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3-8298828
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doc
附件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學科對應具體專業目錄).xls
原文標題: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www.jiedo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94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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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