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事項公告
2021-10-09 17:1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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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公告》(2021年8月12日)和《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筆試成績公告》(2021年9月27日)的有關規定,現將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面試前資格復審進行公告,并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共9人)。
二、資格復審事項
1、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0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資格復審地點:汕頭市澄海區文祠東路澄園16幢6樓人秘科(澄海廣播電視臺對面)
3、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登錄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中簽名);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計生證明。汕頭市戶籍的提供《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6)應聘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人員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1份;
(8)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除照片、《計生證明》、《同意報考證明》外,審核后招考單位留存復印件退回原件,報名材料可由他人代為繳交。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請按照規定時間帶齊上述資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所有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歸還。
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補全的或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考生中依次遞補。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以便聯系。
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職責的承諾。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防疫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接受體溫檢測,核查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備),但不能因佩戴口罩影響身份核驗。
2、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請考生提前申領“粵康碼”,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3、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國(境)外入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附件: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1.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原文標題: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1/1974/post_1974720.html#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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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閱讀: 汕頭市澄海給排水總公司招聘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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