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荔灣區河長辦招聘工作人員2名公告
2021-09-01 10:1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21年廣州市荔灣區河長辦招聘工作人員2名公告,報名時間:2021-09-06 至 2021-09-10,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荔灣區河長辦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21年廣州市荔灣區河長辦招聘工作人員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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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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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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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1-09-06 至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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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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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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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荔灣區河長辦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協助開展河長制相關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崗位(人數:2名)。
二、工作人員崗位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愿意履行臨聘人員聘用崗位職責與義務;
3.具備大學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有一定的專業活動策劃水平,勇于挑戰和創新,有高度責任感,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能主動、積極的開展工作,具備一定的協調、溝通能力,能熟練運用普通話和粵語交流,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能接受彈性上班。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其他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宜從事輔助工作的。
三、福利待遇
(一)按照河長辦編外工作人員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80%發放。
四、報名程序
(一)時間: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共5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聯系人:何先生,聯系電話:81402556。郵箱:lwqhzb2021@163.com。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西上市路太和街2號。
(三)所需資料:身份證和戶口簿、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明)、專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計劃生育證明、失業證、離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作資料存檔。
五、考核程序
(一)資格審核:對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本公告條件者將通知進入面試。
(二)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電話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側重測試應聘者溝通協調、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專業技能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
(三)確定人選: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從高至低順序確定人選,若因審查資格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從高至低遞補確定人選。
(四)體檢:按面試及考察結果確定體檢對象,應聘者按要求到指定三甲醫院體檢,確定錄用者可憑發票等相關憑證報銷。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體檢遞補。
(五)錄用:面試合格后,初定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等資料;所有條件合格者辦理錄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過程,由荔灣區河長辦委托荔灣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具體實施,荔灣區河長辦負責解釋、并全程監督,聯系電話:33370191。
2021年8月31日
原文標題:荔灣區河長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52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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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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