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東社工招聘工程”江門招聘督導人員10人公告
2021-07-08 17:50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江門市人民政府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江門市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21“廣東社工招聘工程”江門招聘督導人員10人公告,報名時間:7月8日至7月16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東社工招聘工程”,江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21“廣東社工招聘工程”江門招聘督導人員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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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江門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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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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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7月8日至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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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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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華圖咨詢電話:0750-31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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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社工招聘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民發〔2021〕3號)、《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加強“廣東社工招聘工程”督導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21〕278號)、關于印發《江門市實施“廣東社工招聘工程”工作方案》(江民[2021]46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公開招聘江門市“廣東社工招聘工程”(下稱“社工招聘工程”)督導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1年江門市計劃公開招聘“社工招聘工程”督導人員9名、行政輔助人員1名。
二、崗位職責
(一)督導人員
1、負責社工服務站(點)實地專業督導工作,每月至少應在每個站(點)督導不少于1次,每次督導時長不少于16小時,參與社工站疑難案例的服務,指導社會工作者制定服務方案,協助社會工作者及時回應和解決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的需求。
2、協助社工站做好“社工招聘工程”社工服務站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社工站開展社工服務質量管理、團隊建設、志愿服務管理、社會資源鏈接等,培育一批穩定的、本土化的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3、宣傳“社工招聘工程”相關政策,傳播社會工作知識和理念,確保“社工招聘工程”有關政策的落實,并提出推動“社工招聘工程”建設和本土社會工作發展的政策建議。
4、開展實務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會效益的工作案例、實踐方法、服務模式。
5、組織所督導的社工站以站點互訪、工作坊等方式,分層分類開展社會工作專業培訓。
6、完成江門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行政輔助人員
1、負責江門市“廣東社工招聘工程”社工督導中心運營及管理、對外宣傳、資料數據統計和存檔等相關事宜。
2、協助制定相關制度,細化督導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與工作流程,協助指導并監督督導人員開展督導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對督導人員進行考核。
3、負責與各市(區)民政局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協助督導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跟進社工站場地、設備、活動經費、工資落實等相關事宜。
4、協助督導中心籌備本市會議、交流、培訓等相關事宜。
5、完成江門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日常社會工作行政事務。
三、應聘人員條件
(一)督導人員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持有社會工作、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熟練掌握所督導領域的專業技能和有關政策法規知識。
3、具備相應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資格證書。
4、具有所督導服務領域的實務經驗不少于5年。
5、有進取心和責任心,具有較強的學習、溝通、協調、行動研究和執行能力,具備團隊合作精神,能夠高效地完成本職工作,能接受并適應經常性出差。
對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獲得全國及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省民政廳委托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評選的“優秀社工”等專業社會工作人才,以及我市“社工招聘計劃”督導,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
(二)行政輔助人員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認同社會工作理念;具備良好的專業基礎知識,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具有團隊協作精神,能獨立完成工作任務,善于溝通協調;具有較強的社會交往能力、組織能力、適應能力,善于學習和交流;具備較好的文字功底、綜合協調能力等勝任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
3、本科及以上學歷,社會工作、社會學、心理學、漢語言文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等相關專業優先。
4、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對社會工作行業有一定了解,具有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崗位工作經歷并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督導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待遇
督導人員薪酬及待遇參照 “社工招聘工程”督導人員薪酬待遇標準執行。行政輔助人員薪酬及待遇參照《江門市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及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薪酬待遇辦法》(江民社〔2016〕7號)執行。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公示、錄用、遞補與調劑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7月8日至7月16日16時止(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應聘人員自行在江門市民政局網站下載《江門市“社工招聘工程”督導/行政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如實填寫,須遞交Word版及本人簽名的PDF版。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社工職業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掃描件;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其他佐證材料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認可。
3、本人獲得獎勵、獎項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4、撰寫一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闡述自己對“社工招聘工程”及應聘崗位的看法與理解。
以上材料電子版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提交到郵箱(2938400508@qq.com),郵件主題注明“應聘社工招聘工程+督導人員/行政輔助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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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審核
江門市民政局按照招聘要求,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列入面試人員范圍。
(三)面試
1、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將在面試前2天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未列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不再通知。
2、面試人員面試前在粵省事注冊申報健康碼,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及來粵方式等情況。入場時須出示“粵康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浛荡a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的面試對象,不得進入面試現場。
3、面試人員在面試時須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和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或相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主要考察面試人員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督導能力、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意識與技巧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擬聘人員按照應聘人員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確定。
(四)體檢
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達標,空缺名額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五)名單公示
對體檢達標的擬聘人員,在江門市民政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
(六)錄用及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落實薪酬和社會保障(“五險一金”)待遇。
(七)遞補與調劑錄用
在上述工作流程結束后2個月內,如出現崗位空缺情況,根據本次面試成績高低及考生個人意愿統一進行遞補與調劑錄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面試等工作。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責任,必要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關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政策由江門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咨詢方式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50-3860560
監督和投訴郵箱:jmsmzjcssyhshgzk@jiangmen.gov.cn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江門市“社工招聘工程”督導行政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
江門市民政局
2021年7月8日
原文標題:關于公開招聘江門市“廣東社工招聘工程”督導人員及行政輔助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j/zwgk/tzgg/content/post_2362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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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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