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2021年招聘3名工作人員公告
2021-05-13 17:45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信息: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2021年招聘3名工作人員公告,報名時間:5月27日至31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招聘,茂名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茂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2021年招聘3名工作人員公告
|
|
公告來源:茂名事業單位招聘網
|
招聘人數:3人
|
報名時間:5月27日至31日
|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
茂名華圖咨詢電話:0668-2885968
|
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為茂名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定和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茂名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專業要求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崗位3個,為中醫學、中藥學專業人員。
具體崗位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應聘人員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及相應學士學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要求(附件1);
4.年齡一般為18-35周歲,即1985年5月26 至2003年5月26日期間出生,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具體詳見崗位要求。年齡等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均包含當天;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茂名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筆試和面試擇優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招聘工作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本次招聘不作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若發現報考人員的資格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不予聘用。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1年5月27日、28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和聯系電話:
報名地點:茂名市衛生健康局八樓人事科(805室)。
聯系電話:0668-2979358。
(三)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在公告附件2下載報名表填寫后,并同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到茂名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核:(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2)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須在考察結束前提供);(5)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材料。
茂名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條件、時間、程序進行報名,應詳細、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信息,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6月7日至6月8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供政策加分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5.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核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6.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方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除應屆畢業生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須在考察時提供外,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資格審核前取得。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資格。
(編輯:廣東華圖)

線上微信客服

事業單位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