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招聘3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2019-09-18 09:4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招聘信息:2019年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招聘3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報名時間:10月8日至10月11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招聘,廣東事業單位招聘,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9年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招聘3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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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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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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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0月8日至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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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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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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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是全省城鎮集體經濟(包括城鎮商業企業)的聯合組織,人員經費由省財政核撥。主要任務: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集體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聯社章程,并依照章程開展社務活動;發揮連接政府與城鎮集體經濟的橋梁紐帶作用,參與研究制定全省城鎮集體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城鎮集體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維護全省城鎮集體企業的合法權益、提供服務;管理直屬單位廣東省廣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代表全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參與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的各項活動;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交辦的其他工作。目前省聯社正致力于引領和推動廣東工藝美術等傳統手工業行業的振興與發展。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管理崗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
7. 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 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城鎮集體企業聯社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
以上招聘崗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
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1日下午17:00,考生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和提交個人資料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10月16日上午9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1.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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