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市民族宗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名公告
2019-05-16 17:11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信息:2019年廣州市民族宗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名公告,報名時間:5月30日至6月3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州市民族宗教局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9年廣州市民族宗教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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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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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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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5月30日至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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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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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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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指導意見》(穗人社發〔2017〕5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民族宗教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宗教團體事務協助管理辦公室是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下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市財政核撥,主要負責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宗教團體日常社會事務指導和管理等。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具體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民族宗教局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招聘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二)招聘人員類型
招聘人員類型: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
“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年齡要求: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工勤人員男性要求35周歲以下、女性要求30周歲以下,且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
6. 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7.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8. 持境外學歷證書人員,在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或我國駐外機構的有關材料;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以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未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生;
2.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 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5. 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報考人員均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初審。
(二)報名時間
2019年5月30日09:00時至2019年6月3日17:00時。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6月12日9時起至筆試開考前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相關注意事項
1. 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所學專業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2. 報考者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需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真實填寫有關報名資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方能開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
四、考試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和地點:初定于6月16日9:00,具體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 筆試內容為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3.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4.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報考者自行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本人分數及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復核環節。
5. 在分數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核和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現場資格復核。
(二)資格復核
1.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參加現場資格復核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核。
3. 資格復核應提供如下材料: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材料(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計劃生育證明;現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資料。
部分復印件要求: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
4. 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對。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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