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招聘10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2019-05-06 17:39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招聘信息:2019年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招聘10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報名時間:5月22日-5月24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招聘,廣東事業單位招聘,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9年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招聘10名事業編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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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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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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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5月22日-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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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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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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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為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職業病及職業相關疾病的防治、診療、康復、科研、培訓、健康教育以及基層指導工作;承擔職業中毒、核放射、化學物相關的評價、監測、檢驗、健康監護以及事故的應急救治和調查處理;承擔職業病防治機構的技術評審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考對象為具有大學本科(全日制)以上學歷學位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以報名第一天算起);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40周歲以下(以報名第一天算起);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以報名第一天算起);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50周歲(以報名第一天算起)。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2019年公開招聘計劃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9年5月22日-5月24日
(二)報名地點和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電子郵箱,郵箱地址:gdzfyrsk@163.com。郵件主題注明“報考專業+應聘人員姓名”。初審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本人在規定報名時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本人大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到現場確認資格,現場確認無誤后,發放筆試準考證。沒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現場報名:報名地址為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到68號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辦公樓5樓514房。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本人大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到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者發放筆試準考證,F場報名時間為當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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