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州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9名編制人員公告(第二批)
2018-08-10 11:0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總工會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州市總工會招聘信息:2018年廣州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9名編制人員公告(第二批),報名時間:8月27日-31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州事業單位招聘,廣州總工會事業單位考試,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8年廣州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9名編制人員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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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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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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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8月27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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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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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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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文件規定,我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現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9名事業編制內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正式備案的廣州市市屬正局級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創辦于1964年。目前屬于暫不分類的事業單位,經費來源渠道為財政核補。單位詳細資料請查閱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gzvtc.cn/wechatNews/default.aspx )。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廣州市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招聘崗位數6個,共9名。招聘崗位及人數具體詳見《廣州市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除具備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從事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人事、財務崗位或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資格條件
1.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人員類型:2018年畢業生、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不限。
2018年畢業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學歷層次的專業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附件5),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填寫《廣州市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附件4),經招考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海外博士的所學專業或國內博士個別特殊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提供相關專業材料(海外博士提供博士論文及科研成果,國內博士提供由畢業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及相關科研成果),填寫《廣州市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附件4),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方向),專業中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
4.工作經歷(以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年限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所有全日制在讀期間(含研究生在讀期)的兼職、社會實踐經歷一律不算工作經歷。
5.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上傳相應證書),公示前須提供各層次學歷鑒定證明(教育部授權的相關認證工作的專門機構出具)、學位鑒定證明(省級以上教育部門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出具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無效。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無效)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方可報考。
6.要求報考人員提供業績成果材料均為近五年內有效材料,截止日期為本次公招報名首日。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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