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招聘15名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2017-11-27 10:44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代建局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代建局招聘信息:2017年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招聘15名事業單位人員公告,報名時間:12月11日-15日,請考生多加關注。更多關于廣州事業單位招聘,廣州事業單位考試,廣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內容,請關注(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頻道/廣東人事考試網)!
招聘公告:2017年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招聘15名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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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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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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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2月11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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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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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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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139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穗人社發〔2017〕50號)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以下簡稱“廣州市代建局”)是廣州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市副局級,負責市政府委托的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要來源的,新建、改建、擴建、維修改造的市屬非經營性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紀或違法犯罪,無從業或誠信不良行為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7、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招聘人員類型”不限即包括2017年畢業生和非2017年畢業的往屆生。其中2017年畢業生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17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3、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者須是198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具廣州戶籍)或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報考者須是1976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報考者須是197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報考者須是1966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經歷(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或實習期不算工作年限)年限計算截止至2017年12月11日。
5、2017年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上傳相應證書),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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