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州“優才計劃”事業單位校園招聘323人公告 (重慶、長沙考點)
2017-10-16 09:08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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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7廣州“優才計劃”事業單位校園招聘323人公告 (重慶、長沙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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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州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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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3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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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詳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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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詳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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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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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316號),為更好地服務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廣州市事業單位工作,我市決定于2017年10-12月在長沙、重慶公開招聘323名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一)招聘單位情況簡介,詳見《2017年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省外考點)單位聯系方式及網址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重慶考點)崗位需求表》(附件2)、《2017年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長沙考點)崗位需求表》(附件3)。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畢業生(即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本科生報考年齡應為18至35周歲(即1981年10月28日至1999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年齡為45周歲以下(即197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 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 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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