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招聘12名工作人員
2016-09-26 14:43 廣東人事考試網 來源:廣東人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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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6年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招聘12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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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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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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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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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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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華圖咨詢電話: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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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的省級公辦全日制普通中專學校。學校創建于1974年,是我省創辦最早的電子信息(IT)類省屬重點公辦中專學校。為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較強的專業基礎知識理論,有一定的專業實踐經驗;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五)非廣州市戶籍者應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六)必須服從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崗位調配;
(七)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按規定簽定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廣東省及學校有關規定,享受所聘用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6年9月23日起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廣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gdedu.gov.cn)、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網站(http://www.gddzxx.com)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
2.報名方法
采用郵寄報名方式。請有意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寄至廣州市同和街同寶路10號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室潘艷老師收,并請在信封上標明“應聘”字樣,郵編:510515,電話:020-37240548,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3.報名所需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須附個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兩張;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暫緩就業人員須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3)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4)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6)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項
(1)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報名人員不得報名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名,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名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名。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名。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3)國內應屆畢業生包括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2016年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
(6)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編輯:廣東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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